行程阻礙賠償
錯過離港航班(只適用於至尊計劃)
如受保人因下列任何原因,在出發日期錯過原定安排乘搭離港的航班,我們將會賠償高達保障概要內列明最高賠償限額的重新安排航班前往相同目的地的費用:
- 暴動或騷亂;
- 罷工;
- 懸掛烈風、暴風或颶風信號(8號或以上);或
- 懸掛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除了以上原因外,若任何非受保人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受保人意外地或不能避免地錯過航班,我們將會賠償因重新安排航班前往相同目的地而衍生的實際額外費用之50%,高達保障概要內列明最高賠償限額的50%。
行程延誤
行程延誤不單令人懊惱,更可帶來龐大開支。如受保人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卻因以下預計之外的原因而連續延誤6小時或以上,我們將會按保障概要提供現金惠益:
- 惡劣天氣狀況;
- 自然災害;
- 暴動或騷亂; •
- 罷工;
- 恐怖主義行為;
- 機場關閉;
- 劫持;
- 工業行動;或
- 原定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機件故障及/或電子失靈。
如投保智選計劃或至尊計劃,受保人還可以選擇現金惠益或按以下其中一項賠償選項之保障概要內列明最高限額賠償,靈活配合受保人的需要:
- 連續6小時或以上
任何額外住宿費用,包括無線上網/互聯網費用及膳食費用。
- 連續12小時或以上
任何有關安排替代交通工具的額外費用。
- 連續12小時或以上而導致受保旅程取消
任何未曾使用且無法退回的已預繳旅行費用,包括交通及住宿。
行李延誤
如受保人的行李因預先安排的公共交通工具出現行李運送錯誤導致受保人於抵達海外目的地後仍未取得其行李,我們將由受保人的抵達時間起計,每滿6小時按保障概要提供現金惠益作賠償直至行李交還給予受保人。
取消行程
如因以下預計之外的可承保事故而導致受保人的受保旅程取消,我們會賠償受保人為原定受保旅程已預先繳付及無法退回的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及/或入境簽證或許可證的費用,及按保障概要賠償的兌換機票或住宿:
a. 在受保旅程出發日期前90日內發生以下任何事情:
- 受保人、直系親屬或同行旅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嚴重疾病;
- 受保人的緊密商業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嚴重疾病而需要受保人於預定受保旅程出發日期當日出現在其工作地方;
- 受保人需出庭作供、出任陪審員或接受強制性隔離;或
b. 在受保旅程出發日期前一星期內發生以下任何事情:
- 在受保旅程之既定目的地出現的任何惡劣天氣狀況、自然災害、傳染病、涉及已安排之公共交通工具並不能預計的工業行動、罷工、恐怖主義行為、暴動或騷亂;
- 受保人在香港的主要住所因火災,洪水或自然災害(颱風,地震等)而受到嚴重損害,並需要受保人於預定受保旅程出發日期當日身處住所現場;
- 香港特別行政區向受保旅程之目的地發出黑色、紅色或黃色外遊警示,而受保人必需取消該受保旅程。
兌換旅行機票或住宿賠償
如受保人取消受保旅程的旅行機票、酒店住宿及/或住宿套票是從航空公司或酒店提供的客戶獎賞計劃中兌換的航班、住宿或旅行獎賞,我們將根據不多於保障概要所列的分項限額,賠償任何用於支付該客戶獎賞計劃重新預訂或重設獎賞的服務費。
縮短行程
如受保人的受保旅程因以下預計之外的可承保事故而中斷及縮短,而受保人亦無可避免必須在原定回程日期前返回香港,我們將會賠償受保人任何已預先繳付但未曾使用且無法退回的交通費用及住宿費用,由旅行社安排的旅行團的費用,或受保人在他/她原定行程中預定返回日期之前返回香港後所產生的額外交通費用和住宿費用:
- 受保人、直系親屬或同行旅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嚴重疾病;
- 受保人的緊密商業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嚴重疾病而需要受保人出現在其工作地方;
- 在受保旅程之既定目的地出現的任何惡劣天氣狀況、自然災害、傳染病、涉及已安排之公共交通工具並不能預計的工業行動、罷工、恐怖主義行為、劫持、暴動或騷亂而導致受保人無法繼續受保旅程;
- 受保人香港的主要住所因火災,洪水或自然災害(颱風,地震等)而受到嚴重損害,並需要受保人身處現場;或
- 香港特別行政區向受保旅程之目的地發出黑色、紅色或黃色外遊警示,而受保人因而無法繼續其受保旅程。
缺席活動(只適用於智選計劃及至尊計劃)
如受保人因以下預計之外的可承保事故而無法使用任何海外主題公園、海外舉行的體育賽事、音樂會或表演活動門票,我們將會支付受保人已預先繳付但未曾使用且無法退回之門票費用:
a. 公共交通工具在上述活動之預定開始時間前發生的機件故障及/或電子失靈,而上述有關活動之門票已發出;
b. 在受保旅程出發日期前90日內發生以下任何事情:
- 受保人、直系親屬或同行旅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嚴重疾病;
- 受保人的緊密商業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嚴重疾病而需要受保人在其工作地方現場;
- 受保人需出庭作供、出任陪審員或接受強制性隔離;或
c. 在受保旅程出發日期前一星期內發生以下任何事情:
- 在受保人已計劃前往之目的地發生任何暴動或騷亂、罷工、恐怖主義行為、自然災害或惡劣天氣狀況而情況超出受保人的控制範圍;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受保人已計劃前往之目的地發出黑色、紅色或黃色外遊警示,而妨礙受保人開始其受保旅程。
旅程保障覆蓋所有外遊警示級別(適用於取消行程/ 縮短行程/ 缺席活動)
- 黃色外遊警示
實報實銷高 25%最高賠償限額
- 紅色外遊警示
實報實銷高達50%最高賠償限額
- 黑色外遊警示
實報實銷高達100%最高賠償限額
有關「行程延誤」、「行李延誤」、「取消行程」、「縮短行 程」及「缺席活動」的詳情,請參閱重要資料內之「產品限 制」。